黄龙溪火龙灯舞
项目级别:国家级
黄龙溪镇“火龙灯舞”起源于南宋时期,先民们根据“黄龙见武阳赤水”和主管光明与黑暗的“烛龙及主管风风雨雨的应龙”,“一龙生九子”的神龙图腾文化按照民间信仰吉祥的“蛇身、鹿角、虎眼、牛耳、象腿、马鬃、鱼鳞、兽须”等物。创造了“火龙灯舞”。为了使火龙神奇的表演故研制了独特(秘密配方)的火药,这种火药的热量低,火焰艳丽夺目。火龙流长,喷射有力,可烧龙灯又可烧舞龙者之肉体,因此火龙灯舞融龙、灯、舞、火焰于一体的神、奇、美、妙和惊险的舞姿,火龙灯的制作用竹、木、纸、布编扎,包裹、彩绘、置灯而成。结构为“四部九节”,即“四部”龙宝(红宝、金钱宝)龙头、龙身、龙尾。龙宝直径35厘米左右,嵌于直径45厘米饰有彩绸花式的宝架中可转动又可饰灯。龙头长圆形略90厘米内饰彩。其中龙嘴长45厘米内饰焰花或焰烟,龙角长50厘米,龙须透度,龙眼有神外实,龙身直径34厘米,内饰彩灯略长18米,龙尾曲翘柳形长略150厘米,舞龙灯时,每柄由一人握持,扶龙舞姿。
古镇“烧火龙”民俗活动每年从正月初二晚上出“火龙灯舞”到元宵节收灯,正月十五晚上是高潮。“龙”游古镇,大闹元宵,煞是喜庆!
舞龙在中国历史久远,流传甚广,从南到北,从乡村到城市,每当逢年过节及兴典盛事都有舞龙风俗。黄龙溪火龙灯舞表演十分壮观,由宫灯、排灯、牌灯在前面异行,随着欢乐的乐器声起舞,龙身随龙头起伏摆动作出相应飞物姿态,烧花人员一齐点燃烟花,对准火龙或舞龙队员,舞龙队员精神抖擞,观众中爆发出一阵阵欢呼,赞赏声,整个场面欢声雷动。“烧火龙”具有浓郁的川西地方特色,丰富了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,反映了川西本土的民俗风情和乡土文化,展现了川西地区古蜀文化风采的一道风景线,是川西地区保留较为完整的民俗群众活动之一,其对于传承优秀民族文化,弘扬中华民族精神,妥善保存民族文化遗产,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。